2025-05-12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王? 尧)? 近日,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老年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
《实施细则》要求,老年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应当遵循准确、完整、及时、无偿的原则。老年志愿服务记录方式包括:通过“天府银龄”老年志愿服务平台或“志愿四川”平台进行记录;通过其他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功能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对不具备信息录入条件的老年志愿服务记录,老年志愿服务记录机构可以纸质材料记录并建立档案。老年志愿服务记录机构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未经老年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
《实施细则》明确,老年志愿服务记录机构应当根据老年志愿者的需要,以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为依据,为老年志愿者无偿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老年志愿者可以通过“天府银龄”老年志愿服务平台或“志愿四川”平台,直接打印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老年志愿服务记录机构应当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如实反映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实施细则》提出,各级老龄办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老年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制度,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老年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的规范化。鼓励各地在制定老年人优待政策时,将老年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作为重要依据。鼓励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和依法开展老年志愿服务的其他组织,建立老年志愿服务记录与老年志愿者的使用、培训、评价、保障、奖励挂钩机制。在老年志愿者招募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老年志愿者。
来源:中国社会报